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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購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和 將外購貨物用于交際應酬 有什么區(qū)別嗎?難道不是一回事?在稅收上有什么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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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購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因為無法確定貨物是否會繼續(xù)流轉,增值稅鏈條沒有終止,需要計算銷項稅并可以抵扣進項稅。而將外購貨物用于交際應酬屬于個人消費,是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增值稅鏈條終止,不需要視同銷售,也就不涉及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因此,在稅收上,兩者是有區(qū)別的。
祝您學習愉快!
將外購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因為無法確定貨物是否會繼續(xù)流轉,增值稅鏈條沒有終止,需要計算銷項稅并可以抵扣進項稅。而將外購貨物用于交際應酬屬于個人消費,是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增值稅鏈條終止,不需要視同銷售,也就不涉及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因此,在稅收上,兩者是有區(qū)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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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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