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外購不動產進項稅額在2009年到2016年5月1日之間可以抵扣么

m11717666| 提問時間:08/14 08:25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多年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驗,擅長結合實務案例進行原理解釋,讓學員在案例中學會知識,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已解答10646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原規(guī)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營改增時,(購買)取得的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未竣工),其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所以您說的購入不動產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祝您學習愉快!

08/14 18:2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