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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題,業(yè)務(4)進項稅額轉出不應該是加回來嘛?還有那個加計抵減是什么?

13484911413| 提問時間:07/07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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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考培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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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購進是用于可抵扣項目,已經全額抵扣了進項稅額,現(xiàn)在用途改變,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業(yè)務(4)進項稅轉出額=60×16%×(20÷60)=3.2(萬元)。

當期銷項稅額=28.85+0.99=29.84(萬元)。

當期可計提的加計抵減額=4.68×15%=0.70(萬元)。

當月應納增值稅=29.84-4.68+3.2-0.70=27.66(萬元)


祝您學習愉快!

07/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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