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問個問題,同一個項目,第一年用總公司簽訂合同,采用簡易計稅。第二年續(xù)簽合同,用分公司續(xù)簽訂的,可以改變計稅方式嗎??比比如一般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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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重新簽合同的話是沒問題的。
11/18 08:31
84784952
11/18 08:34
同一個項目可以嗎
84784952
11/18 08:34
從新用分公司簽訂
宋生老師
11/18 08:34
你好,你重新簽訂合同是可以的。
84784952
11/18 08:36
OK,謝謝老師。
宋生老師
11/18 08:36
你好,不用客氣的人。
84784952
11/18 09:37
老師,你說我們不是接了一個環(huán)衛(wèi)服務(wù)項目,合同里面約定,款項里面包含工資,社保,還有環(huán)衛(wèi)車使用費用,,那是不是我選擇簡易計稅差額征收的話,能不等扣除環(huán)衛(wèi)車的費用????
宋生老師
11/18 09:38
你好,這種正常不屬于差額征收的范圍啊,你們是勞務(wù)公司嗎?
84784952
11/18 09:47
物業(yè)公司
84784952
11/18 09:47
差額征收,只是工資,社保,福利費嗎
宋生老師
11/18 09:58
你好,物業(yè)公司的話可以差額征收,但是確實只能工資社保這一塊差。
84784952
11/18 14:19
老師那我想問一下,總公司我可以一般納稅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嗎
宋生老師
11/18 14:25
你好,除非稅務(wù)局同意你們這樣。否則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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