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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開發(fā)票時提示 個人所得稅由自然人納稅人依法按季(月)自行申報 請問下,我讓司機代開發(fā)票,是司機按月自己申報納稅嗎?

84784998| 提問時間:11/1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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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不是哦,其實都是公司代扣代繳的,您打開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時 就會有提示,要我們代扣代繳的。因為稅務局找不到個人繳稅,換單位方便呀
11/15 21:54
84784998
11/15 21:56
運費不是這樣的
84784998
11/15 21:56
新版的電子稅務局開過票嗎?讓自行申報,想問問咋申報
廖君老師
11/15 22:05
您好,剛才我去查政策了,確實有這個政策(我寫在下面) 新版的電子稅務局申報 1、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個人所得稅”頁面; 2、點擊“申報納稅按鈕,選擇個人所得稅稅種; 3、根據(jù)個人所得情況,選擇對應的申報表進行填寫,如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股息紅利等; 4、在填寫完申報表的相關信息后,核實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并點擊“確認提交”按鈕;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三條規(guī)定:“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和個人,代開貨物運輸業(yè)增值稅發(fā)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和其他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個人,應依法自行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代扣代繳是2019年1月1日時候正式開始的。   代扣代繳,是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納稅額從所得中扣除,上繳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個稅一直都有代扣代繳的規(guī)定,不過,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國家稅務總局開始不再核定個稅,全面由企業(yè)代扣代繳。
84784998
11/16 09:20
答非所問
廖君老師
11/16 09:41
您好,您別生氣,最下面您可以不看,我解釋一下,代扣代繳個稅從2019年1月1日實施是稅務開票時不收個稅了,運輸發(fā)票是自已申報個稅, 新版的電子稅務局有企業(yè)業(yè)務和自然人業(yè)務的2個入口,個人申報是進入? 自然人業(yè)務申報,運輸是申報??勞務報酬?這個類別的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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