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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跨區(qū)涉稅項目開了發(fā)票2024.10.29,是10.19-10.31預繳還是2024.11.1一2024.1.15期間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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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跨區(qū)涉稅項目開了發(fā)票2024.10.29,是**10.19-10.31預繳**。
根據(jù)《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三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跨區(qū)域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guī)定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1^]。而根據(jù)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四十七條,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
因此,對于您的情況,由于發(fā)票開具日期是2024年10月29日,且該月份尚未結(jié)束,所以應屬于當月的納稅期限范圍內(nèi)。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您應在次月15日前,即2024年11月15日前進行預繳。
10/2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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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6:08
那如果是2024.11.1-2024.11.15日期間開具的發(fā)票,又是什么時候預繳增值稅呢,11.1.-11.15期間,還是12.1-12.15呢?
耿老師
10/29 16:13
你好!如果是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間開具的發(fā)票,預繳增值稅的時間通常是11月16日至11月25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一般為一個月,納稅人應當于次月1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并結(jié)清上月應納稅款[^3^]。因此,對于在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間開具的發(fā)票,其對應的稅款應在11月16日至11月25日期間進行預繳。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預繳時間可能因地區(qū)和稅務機關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建議企業(yè)或個人在實際操作中,及時關注當?shù)囟悇諜C關的通知和要求,確保按時完成稅款的預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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