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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zhuǎn)讓商標在進行增值稅申報時需要填寫附列一的服務扣除項目明細嗎

84785044| 提問時間:10/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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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不需要。公司轉(zhuǎn)讓商標屬于無形資產(chǎn)轉(zhuǎn)讓,應按銷售無形資產(chǎn)申報增值稅,不在附列一服務扣除項目明細中填寫??稍谠鲋刀惿陥蟊淼南鄳糠痔顖蟆?/div>
10/21 20:28
84785044
10/21 20:33
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的小規(guī)模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這30萬是包含商標款合并計算超過30萬就不能免稅嗎
堂堂老師
10/21 20:35
是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可享受免稅政策。如果轉(zhuǎn)讓商標收入加上其他銷售收入合并計算超過30萬,則不能享受免稅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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