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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公司每月15號發(fā)上月工資,有個員工離職,離職的條件是,10.15日發(fā)9+10月的工資,這個合規(guī)嗎?個稅怎么報?

84785028| 提問時間:09/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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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可以的,在11月份的時候申報9月份和10月份的個稅。
09/27 10:13
郭老師
09/27 10:19
對的是的,零申報的10月份。
郭老師
09/27 10:38
10月份零申報,然后11月份申報的是9月份和10月份的工資不是嗎?
郭老師
09/27 10:46
都是在10月份發(fā)放不是嗎?如果是的話一樣的,它是根據(jù)你合計申報。
84785028
09/27 10:19
意思是我們10月份申報所屬9月份的個稅時,不申報這個員工的是嗎?11月的申報所屬10月份個稅時,申報9+10月的工資總數(shù)來計算個稅是嗎
84785028
09/27 10:37
那如果我們10.15號發(fā)他9月+10.1-10.15的工資,怎么報個稅
84785028
09/27 10:46
老師,如果我們同一天發(fā),但是分開發(fā),九月工資單獨一條,10.1-10.15單獨一條,怎么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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