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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飲 客房 如果是招待客戶或者是酒店經理自己用餐或者住房 這個賬需要視同銷售嘛 怎么做借和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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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是否視同銷售
酒店餐飲、客房用于招待客戶或者酒店經理自己用餐或者住房一般不視同銷售。
根據稅法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需視同銷售。而酒店招待客戶或內部人員使用客房和餐飲服務,不屬于無償贈送,更多的是一種業(yè)務招待或內部消費行為,通常不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二、會計分錄
招待客戶用餐或住房:
借:管理費用 — 業(yè)務招待費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餐飲或客房服務對應的收入,按市場價確認,一般為內部定價或成本加成定價)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有增值稅產生,按相應稅率計算)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餐飲成本對應的食材等)或累計折舊(客房對應的固定資產折舊等)
酒店經理自己用餐或住房:
一般情況下,可視為一種內部福利或管理費用,不確認收入。
借:管理費用 — 福利費或管理費用 — 其他費用
貸:庫存商品(餐飲成本對應的食材等)或累計折舊(客房對應的固定資產折舊等)
09/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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