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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員工外地租房費用是否需要為其代扣代繳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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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
報銷員工外地租房費用是否代扣代繳個稅,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判斷。
如果企業(yè)以現(xiàn)金形式給予員工住房補貼,這部分補貼應當并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然而,如果企業(yè)直接為員工支付租賃住房的租金,并且租房是以員工的工作需要為前提(例如員工因工作被派往外地長期工作),同時企業(yè)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比如租賃合同、工作派遣證明等,證明該租房費用是與企業(yè)經營活動相關的合理支出,那么通常這部分租房費用不作為員工的個人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某建筑公司員工因項目需要被長期派往外地工作,公司直接為其租賃住房并支付租金,同時有完整的工作派遣文件和租賃合同作為依據(jù),此時不需要為員工代扣代繳這部分租房費用的個人所得稅。
但如果公司只是單純地給員工發(fā)放一筆租房補貼現(xiàn)金,無論該員工是否實際用于租房,都需要將這部分補貼并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08/15 14:34
84784988
08/15 14:59
有哪一個政策依據(jù)有說到呢?
歲月靜好老師
08/15 16:18
同學您好,有的,關于報銷員工外地租房費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的政策依據(jù)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89 號)
84784988
08/16 08:45
這兩個政策的哪一條規(guī)定?
歲月靜好老師
08/16 08:53
同學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給員工的房租屬于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84784988
08/16 09:0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89 號)的政策是哪一條?
歲月靜好老師
08/16 09:36
同學您好,那個是一篇文章,沒有具體的條數(shù)。您直接參考個稅條例就可以。
84784988
08/16 09:41
那你為什么還要發(fā)這個政策依據(jù)出來給我??
84784988
08/16 09:42
你發(fā)的個稅那一個條例也不是很正確 !?。∶恳淮螁柲銈兊膯栴},都要多問一下其他老師,每個老師的意見都不一樣,感覺你們的專業(yè)程度不咋樣~?。?!
歲月靜好老師
08/16 09:58
同學:
您好,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同時對工資、薪金所得的具體內容和征稅范圍作了明確規(guī)定,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征稅。對于補貼、津貼等一些具體收入項目應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范圍問題,按下述情況掌握執(zhí)行:
對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發(fā)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guī)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ㄒ唬┕べY、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綜上所述,給員工報銷的房租是需要代扣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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