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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進項稅 3% 農產品按 9% 加計扣除的政策來自那號文件?

84784964| 提問時間:07/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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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該文件明確了農產品的適用稅率由13%簡并為11%,并擴大了計算抵扣的適用范圍至一般納稅人銷售農產品。具體規(guī)定是,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
07/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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