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去年 12 月購買一批電腦,12 月付的款(已做分錄,到的發(fā)票,進項已抵扣。五月發(fā)現(xiàn)這個發(fā)票在去年 12 月漏做帳了,補在五月可以嗎?因為是固定資產(chǎn),所以具體分錄怎么寫呢?這個應(yīng)該是 24 年 1 月要做固定資產(chǎn)計提折舊的,也沒做。目前我在五月分錄補了這兩張發(fā)票, 借 固定資產(chǎn) 進項稅額 貸 應(yīng)付賬款,前面 1,2,3,4 月的計提不是也要補在 5 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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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把這個幾個月的折舊不在一起的。
2024 07/11 16:04
84784977
2024 07/11 16:51
1-4 月的折舊分別補計提在不同的月份,是這意思嗎?1 月補在五月,2 月補六月,這樣類推?
東老師
2024 07/11 16:51
就是可以在同一工月份補提
84784977
2024 07/11 17:00
那發(fā)票入賬五月,計提補計提從 6 月開始么?還是五月就開始補計提 1-4 月,然后計提五月,這樣理解對嗎?
東老師
2024 07/11 17:01
對,沒錯,可以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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