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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回答過的老師回答下呢 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應履行法定減資程序的有( ?。?。 A.當公司出現(xiàn)嚴重虧損時,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彌補虧損 B.減免股東認繳而未實繳的出資 C.派生分立導致原公司資本減少 D.根據(jù)章程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回購職工股,并在回購后注銷股份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公司分立的,執(zhí)行分立程序即可,不必履行減資程序。 問題:哪里講了這個知識點?還是只能用排除法排除C,因為C在公司分立有講

84785028| 提問時間:07/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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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ABD 選項的內容涉及公司減資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jù)新《公司法》(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公司減資分為一般減資和簡易減資。 一般減資的規(guī)定如下: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股東會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或者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按照股東出資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應減少出資額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另有約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簡易減資的規(guī)定為:公司依照規(guī)定彌補虧損后,仍有虧損的,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的,公司不得向股東分配,也不得免除股東繳納出資或者股款的義務。依照前款規(guī)定減少注冊資本的,不適用一般減資中通知債權人并提供擔保的規(guī)定,但應當自股東會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紙上或者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告。公司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減少注冊資本后,在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潤。 具體分析各選項: A 項:當公司出現(xiàn)嚴重虧損時,可以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彌補虧損,這符合簡易減資的情形。 B 項:減免股東認繳而未實繳的出資,可視為減少注冊資本的一種方式。 C 項:派生分立是公司分立的一種形式,公司分立執(zhí)行分立程序即可,不必履行減資程序。 D 項:根據(jù)章程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回購職工股,并在回購后注銷股份,這會導致公司股本減少,需要履行法定減資程序。 新《公司法》對于減資的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對不同的減資行為進行了明確和規(guī)范,以平衡公司、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在實際操作中,公司減資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可能被視為違法減資,相關責任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07/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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