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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采購未簽合同,且進項發(fā)票也滯后的情況下繳納印花稅計稅金額怎么確定?

84784967| 提問時間:2024 07/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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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wù)師,中級經(jīng)濟師
您好,我們賬上有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的金額么,按這個金額交稅,稅務(wù)不查我們合同的, 合同如果是寫明的未稅和稅,就是按未稅申報,如果沒有分開就是按含稅來申報,不過這是書上寫的,工作我們是根據(jù)賬套里科目的記賬金額來申報的,因為稅務(wù)不來看我們合同的,就是取賬上的數(shù)據(jù)來和我們的印花稅申報表來比對的。 比如買賣合同0.03%是收入貸方累計+原材料或庫存商品借方累計,保險合同0.1%根據(jù)賬套里管理費用等-保險費取數(shù),租賃合同0.1%根據(jù)賬套里管理費用等-租賃費取數(shù)
2024 07/1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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