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收到政府發(fā)放的資金人才專項資金,但資金使用前受政府監(jiān)管,必須提交資料通過政府審核后才能支付,那這個資金收到時第一種方式:是用貸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支出正常借計相關費用。第二種方式:還是收到時用貸: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支出時借計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同時再結轉借專項應付款貸方沖費用。用哪一種核算方式合適?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公司收到政府發(fā)放的人才專項資金,使用前受政府監(jiān)管,必須提交資料通過政府審核后才能支付。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參考以下兩種核算方式:
1.收到時計入遞延收益:在收到政府補助資金時,將其計入遞延收益科目。這表示公司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有義務按照政府的要求使用這些資金,并在使用過程中逐步將遞延收益確認為收入。在支出時,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借記相關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照資金的使用進度,逐步將遞延收益結轉至其他收益或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2.收到時計入專項應付款:將收到的政府補助資金計入專項應付款科目,表示這些資金是專門用于特定項目或用途的。在支出時,借記相關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在項目完成后,根據政府的要求和相關規(guī)定,將專項應付款結轉至資本公積或其他科目。
這兩種核算方式的選擇主要取決于公司的具體情況和會計政策。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確保核算準確、合規(guī),并按照政府的要求進行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2024 07/01 11:54
閱讀 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