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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chǎn)設立抵押后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是?

84784994| 提問時間:06/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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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
同學你好!動產(chǎn)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但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以下是一些動產(chǎn)設立抵押后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 抵押權已經(jīng)登記:如果抵押權已經(jīng)進行了登記,那么即使第三人是善意的,抵押權人也可以對抗該第三人。登記是公示的一種方式,通過登記,第三人可以了解到抵押權的存在。 抵押權人的追及效力: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抵押權未登記,抵押權人仍可能基于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張權利,但這通常限于第三人未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情況。 抵押權的優(yōu)先權:在破產(chǎn)程序中,如果抵押權已經(jīng)登記,即使第三人是善意的,抵押權人也可能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06/2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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