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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簽的“研究經(jīng)費”合同按什么來確認收入?直接按合同金額確認收入還是合同中列明的企業(yè)留存金額?

84784955| 提問時間:06/2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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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按合同金額來確認,
06/26 09:34
84784955
06/26 10:03
昨天看到印花稅的條文: 7.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使用費。 為了鼓勵技術研究開發(fā),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不作為計稅依據(jù)。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貼花 這個合同相當于除了列明的企業(yè)留存金額其他都是我們的費用,那我分期先確認費用(合同周期2年),到發(fā)貨時直接按合同金額確認收入就可以?
宋生老師
06/26 10:04
你好!可以的。操作沒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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