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輝正公司2x16年1月1日購入一項價值為90萬元的無形資產,使用年限不可預測,預計無殘值。計稅時采用直線法按照10年攤銷。2x16年末對該項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計提減值損失6萬元,2x17年末經測試未減值。2x17年及以前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按照2x17年頒布的企業(yè)所得稅法新規(guī)定,輝正公司從2x18年起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要求:(1)計算2x16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以及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2)編制2x16年12月31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3)計算2x17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以及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4)編制2x17年12月31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 計算2x16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以及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賬面價值:由于無形資產價值為90萬元,2x16年末計提減值損失6萬元,因此賬面價值 = 90萬元 - 6萬元 = 84萬元。
計稅基礎:由于采用直線法按照10年攤銷,每年攤銷額 = 90萬元 / 10 = 9萬元。因此,2x16年末的計稅基礎 = 90萬元 - 9萬元 = 81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84萬元 - 81萬元 = 3萬元。由于稅率為33%,所以遞延所得稅負債 = 3萬元 * 33% = 0.99萬元。
(2) 編制2x16年12月31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0.99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0.99萬元
(3) 計算2x17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以及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賬面價值:由于2x16年末已經計提了減值損失,且2x17年未減值,所以賬面價值仍為84萬元。
計稅基礎:繼續(xù)采用直線法攤銷,2x17年攤銷額也是9萬元。因此,2x17年末的計稅基礎 = 81萬元 - 9萬元 = 72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賬面價值仍然大于計稅基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84萬元 - 72萬元 = 12萬元。但由于稅率從2x18年起變?yōu)?5%,在2x17年末我們仍使用33%的稅率來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余額變動。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增加 = 12萬元 * 33% - 0.99萬元(上年余額) = 2.97萬元。
(4) 編制2x17年12月31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2.97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97萬元
注意:雖然從2x18年起稅率變?yōu)?5%,但在2x17年末我們仍然使用當時的稅率(33%)來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變動。實際上,在2x18年初,我們可能還需要進行一次調整,以反映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但題目并未要求計算2x18年的情況,所以我們在此不做進一步處理。
06/19 21:54
閱讀 6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