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后,甲方是承租人,乙方是設備方,丙方是出租人,發(fā)票是設備方開的(乙方),款要打給出租方(丙方),這樣做合理嗎?可以可以這樣做?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只要是甲方和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
就可以這樣做的
06/19 09:56
84784973
06/19 10:01
簽了一個三方協(xié)議
鐘存老師
06/19 10:03
那就是可以的
融資租賃實際業(yè)務就很常見您說的情形
出租方本身沒有資產(chǎn)
按照承租方的要求找生產(chǎn)商定做或者生產(chǎn)的很常見
84784973
06/19 10:10
還有一份銷售合同,是承租方和設備方簽的,這樣也是對的嗎?
84784973
06/19 10:19
發(fā)票開的是設備的具體名稱,不是租賃費,這個發(fā)票是對的嗎?
鐘存老師
06/19 11:15
你們實際支付的價款比設備金額大的,出租方給你們開具利息發(fā)票;也是可以的
或者支付的價格與設備的金額一致
閱讀 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