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有3人社保掛我們公司,1-4月份一直未發(fā)放工資,工資表也沒做,個稅也未申報,在5月25日補發(fā)了3人1-4月工資,這個月申報期能放一起申報嗎,1-4月工資能否放5月工資表中一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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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之前1-4月個稅未申報的,可以在本月一起申報,入職日期最好是1月,這樣可以多抵扣固定基數(shù)5000*4個月
06/06 09:24
84784971
06/06 09:35
工資可以放在5月一起做嗎,比如4個月20000元,5月中就做20000工資
若麗老師
06/06 09:37
各做各的,做一個里面相當(dāng)于是一個月工資了? ?,申報的時候一起申報
84784971
06/06 09:44
意思是,1-4月份工資分別做在1-4月中,申報可放一起申報,如果5月份工資表中分別做1-4月份備注寫下,這樣可行呢
若麗老師
06/06 09:46
您入賬肯定是1月 2月.....每月單獨的工資表,不清晰就是視為1個月工資了?
84784971
06/06 09:51
我明白了
若麗老師
06/06 09:54
好的,能幫助到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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