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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wù)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第二條提到納稅人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資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稅是什么意思,具體工作中怎么操作才能合理應(yīng)用這條政策

84785021| 提問時間:05/1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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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稅務(wù)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第二條提到的“納稅人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資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稅”,這條規(guī)定主要是指對于公司內(nèi)部員工為單位或雇主進行的再生資源回收活動,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05/15 11:22
84785021
05/15 11:29
就是指員工以公司的名義收購進行再生資源回收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84785021
05/15 11:30
但是這個稅最后公司承擔了嗎
樸老師
05/15 11:34
這個要繳納增值稅的
84785021
05/15 11:53
那這里員工提供的,是什么意思,員工以什么方式提供的
樸老師
05/15 11:55
同學(xué)你好 員工去稅局代開發(fā)票
84785021
05/15 11:58
他開的這個發(fā)票免征增值稅是吧,所以企業(yè)也不可以抵扣進項是這樣的嗎
樸老師
05/15 11:59
這個看當?shù)囟惥质詹皇张?/div>
84785021
05/15 12:44
代開的發(fā)票是免征增值稅的是吧
樸老師
05/15 12:46
同學(xué)你好 這個看具體業(yè)務(wù)和當?shù)囟惥忠?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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