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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使用權不是一種物權嗎?它為什么可以作為抵押物,這不就變成物權的客體是物權了嗎?

84785028| 提問時間:05/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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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小天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經(jīng)濟師,審計師
根據(jù)《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zhuǎn)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這意味著建設用地使用權確實可以作為抵押物,但這并不意味著物權的客體成為物權本身。
05/1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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