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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編輯等專業(yè)人員在本單位報紙雜志發(fā)表作品收入按工資薪金征稅我知道,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是按稿酬所得收稅,為什么不是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呢?

84785007| 提問時間:2018 04/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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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因為他們不是出版社的在職職工,不能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稅。
2018 04/18 14:32
84785007
2018 04/18 14:36
在他們本社出版不是在職員工?
張艷老師
2018 04/18 14:40
那些人是與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的專業(yè)作者,不屬于出版社的在職職工,所以要按稿酬所得征收個稅
84785007
2018 04/18 14:45
記者,編輯是報紙,雜志的員工?
張艷老師
2018 04/18 14:51
如果即使是出版社職工,但是人家利用非工作時間撰寫、翻譯的作品,在出版社出版也是人家個人的行為,也是要按稿酬征收個稅的。
84785007
2018 04/18 14:53
哦,謝謝老師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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