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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的工資薪金支出,填寫賬上的,計提和發(fā)放的22年12月到23年11月的工資還是填寫23年1月到12月的,12月未計提,在24年1月分計提發(fā)放的

84785006| 提問時間:04/2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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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quá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
應(yīng)該是23年1-12月憑證里邊計提的工資合計
04/29 14:53
84785006
04/29 14:55
好的,那就直接1-12月賬載金額,不用調(diào)吧
家權(quán)老師
04/29 15:02
在匯算前實際發(fā)放和申報了個稅金額就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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