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按照老師案例的條件 合同總價值100萬,交付了30萬定金。 賣方違約并給買方造成10萬的損失。買方選擇主張定金 這時定金超過20%部分不發(fā)生效力,所以雙倍賠償定金只有40萬,+退還超過20%部分的10萬 賣方一共需要賠付50萬給買方。 這里定金數額比實際損失要高,賣方可以主張定金的罰金遠超過實際損失而要求調整需要賠付的金額么?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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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100萬標的價格,20萬定金,10萬預付款。
雙倍罰定=20*2=40,退還預付款10,一共50。
違約賠償過高,這個具體怎么確定在財務相關法律里面,沒有給出具體界定標準。
我記得有一年經濟法考試,高出了50多萬好像,題目解釋是可以申請減輕賠償的。
04/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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