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3月31號之前申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那合伙人還要單獨登錄個稅所得稅APP去進行匯算清繳嗎?

84784996| 提問時間:03/18 11:3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這個合伙人自己就不需要了
03/18 11:32
84784996
03/18 11:34
但是我有個問題,比如23年有一個合伙人發(fā)了一個提成,算個稅扣了400塊錢,然后公司整個都是虧損,公司幫忙個稅經營所得又不需要繳納,那這個扣的400多會退稅嗎?
暖暖老師
03/18 11:35
個人入伙有工資在別處匯算清繳需要退稅的
84784996
03/18 11:35
在哪里匯算?
暖暖老師
03/18 11:36
也是個人所得稅APP綜合匯算清繳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