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付了1000元律師費發(fā)票,對方一直沒給開發(fā)票,所以應付款借方一直掛著這筆錢,現在想從賬面上清掉,請問應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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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可以轉入營業(yè)外支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能扣除。
03/11 15:12
84784965
03/11 15:14
老師,是以前年度付的,可以今年做營業(yè)外支出嗎?
張曉慶老師
03/11 15:17
你好!可以的。不能稅前扣除,所以不影響。
84784965
03/11 15:19
老師,我要是直接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里行嗎?
84784965
03/11 15:29
因為我們想今年注銷掉這個公司,怕是等不到明年匯算清繳了,怎么操作比較好呢?
張曉慶老師
03/11 15:30
你好!注銷的時候也得匯算啊
張曉慶老師
03/11 15:31
站在納稅的角度,轉入未分利潤也不影響,就是不合理。
84784965
03/11 15:48
好的老師,那我按照您說的做
張曉慶老師
03/11 16:01
你好,祝你工作順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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