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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采購貨物,沒發(fā)票,對公付款,用途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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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您好,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采購貨物時,如未獲得發(fā)票,對公付款的用途應(yīng)清晰注明為“采購貨款”。此舉有助于確保財務(wù)記錄的準(zhǔn)確性,同時符合稅務(wù)申報的要求。
02/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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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38
對公付款個人,備注采購貨款,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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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38
這個是不含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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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39
公司法人不想付款,就對公付款供應(yīng)商
易 老師
02/28 22:40
對公付款給個人,并在備注中注明“采購貨款”,這種做法在財務(wù)上是可以接受的,但需確保該筆款項確實是用于采購貨物,并且與對方有明確的合同或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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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42
如果我們公司先付款給法人,法人付款供應(yīng)商個人,那公司付款法人,用途寫什么呢
易 老師
02/28 22:46
同學(xué)您好,如果公司先付款給法人,再由法人支付給供應(yīng)商個人,公司付款給法人時,用途可以注明為“往來款”或“代付款項”。這樣的標(biāo)注有助于明確款項的性質(zhì)和目的,確保雙方財務(wù)記錄的準(zhǔn)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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