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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份工資,2023年12月15號申報個稅,2023年12月28日發(fā)放工資,個稅申報時間合法嗎,還是2024年1月份申報個稅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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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按規(guī)定是2024年1月份申報個稅才合法
2023 12/29 15:46
84784968
2023 12/29 15:49
申報所繳納的個稅稅費可以匯算清繳時申訴退回?還是有什么途徑?
家權(quán)老師
2023 12/29 15:50
都是在1年內(nèi)的,申訴沒有意義的哈
84784968
2023 12/29 16:07
24年1月申報才合法,不是已經(jīng)跨年了嗎,現(xiàn)在12月份未發(fā)放先申報的不合法,申訴不是一個匯繳年度呢
家權(quán)老師
2023 12/29 16:09
都是屬于1月申報的還是23年的個稅
84784968
2023 12/29 16:12
24年1月份申報的,匯算清繳時還是按23年的合計?
家權(quán)老師
2023 12/29 16:16
是的,不影響你匯算的哈,你申訴啥呢?
84784968
2023 12/29 16:20
影響呀,23年所屬期的數(shù)多了,本來12月28號發(fā)放的工資,本來24年1月申報才對呀
家權(quán)老師
2023 12/29 16:22
自己決定是否申訴就是了哈,
你的正常匯算是? 23年2月-24.1月申報的工資
84784968
2023 12/29 16:24
我看上年的匯算所屬期是22年1月到22年12月呢
家權(quán)老師
2023 12/29 16:25
他們是一個意思的哈,是2個不同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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