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12月發(fā)11月的工資1月申報11月的個人所得稅正常嗎?感覺怪怪的,不是應該12月發(fā)11的工資申報11月的個稅嗎?代理記賬接回來的個稅就是這樣的,是他們錯了還是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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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這是是正常的,因為實務中工資一般是滯后,個稅申報也是申報上一個月的發(fā)放的工資,12月申報的是11月發(fā)放的工資。
2023 12/23 21:28
84785031
2023 12/23 21:29
老師你看錯了12月發(fā)放11月份的工資1月才申報個稅,我說的是這個
84785031
2023 12/23 21:30
這樣滯后兩個月呀
澤華老師
2023 12/23 21:33
同學你好,就是滯后兩個月的,因為個稅申報的是上月發(fā)放的工資,1月申報的就是12月發(fā)放的工資,那12月發(fā)放的是11月的工資,這樣子就是滯后2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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