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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請的主持人,攝影師,等為促銷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計入招待費還是宣傳費,怎么區(qū)分

84784966| 提問時間:2023 12/1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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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4s店請的主持人、攝影師等為促銷活動發(fā)生的費用,可以計入“業(yè)務招待費”或“宣傳費”。 這兩者之間的區(qū)分,主要取決于費用的性質和用途: 1.業(yè)務招待費:主要指4s店為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宴請、工作餐以及贈送禮品等交際性接待費用。一般來說,這些費用應當計入“業(yè)務招待費”。 2.宣傳費:主要指4s店通過各種媒體和宣傳平臺進行產品宣傳、品牌推廣等所發(fā)生的費用,如廣告費、促銷活動費、展覽費等。這些費用應當計入“宣傳費”。
2023 12/1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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