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問下關于委托加工的問題,A公司把貨物發(fā)到B公司由B公司加工,但是B公司中途有提供材料,現在開票時B公司就增對提供材料部分就按材料13%開具;但是另外加工費是算的人工費按勞務費開具,這樣合適不。

84785045| 提問時間:2023 12/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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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A公司將貨物發(fā)送給B公司進行加工,但B公司在加工過程中提供了部分材料。在這種情況下,B公司按照材料和勞務費分別開具發(fā)票可能是合適的。 首先,B公司提供的材料應按照銷售商品開具發(fā)票,適用稅率為13%。這是因為B公司向A公司銷售了這些材料,并從中獲得了收益。 其次,對于B公司提供的加工服務,應按照提供勞務開具發(fā)票,適用稅率為0。這是因為在加工過程中,B公司為A公司提供了一定的勞務,并從中獲得了收益。 因此,將材料費和加工費分別開具發(fā)票是符合稅收規(guī)定的。但是,具體操作還需考慮雙方的合同和協議以及當地的稅收法規(guī)
2023 12/0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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