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四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售價中不包含增值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還筆吉轉。2021年12月,甲公司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1)6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價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20萬元。商品已發(fā)出,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售前,該批商品已計提了2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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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是需要做這個業(yè)務的分錄??
2023 11/2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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