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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購買電腦,打印機和掃描儀是否進行增值稅全額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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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除此以外的設備不能全額抵減增值稅。
2023 11/1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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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購買電腦,打印機和掃描儀是否進行增值稅全額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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