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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季度申報了所得稅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被告知22年不符合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3季度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哪里是不是不用填寫了?

84784982| 提問時間:2023 10/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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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是的,不用再填寫研發(fā)支出加計扣除的地方了
2023 10/18 13:12
84784982
2023 10/18 13:15
好的。 所得稅申報表,500萬以下設(shè)備器具一次性扣除,在2季度申報了,3季度沒有發(fā)生一次性扣除的,3季度用填寫2季度的那個一次性扣除嗎?
暖暖老師
2023 10/18 13:17
需要填寫的,每季度都要填寫的
84784982
2023 10/18 13:22
好的嘞謝謝
暖暖老師
2023 10/18 13:22
不客氣祝你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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