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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開企業(yè)開發(fā)產品轉為自用的,其實際使用時間累計未超過12個月又銷售的,不得在稅前扣除折舊費用?老師這句話怎么理解?又銷售了,為何不能稅前扣除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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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國稅發(fā)「2009」31號:第二十四條 企業(yè)開發(fā)產品轉為自用的,其實際使用時間累計未超過12個月又銷售的,不得在稅前扣除折舊費用。
因為使用時間太短,不能做為固定資產,所以需不能稅前扣除折舊。但是你們企業(yè)對外銷售,不能扣除折舊,其成本還是能在銷售中扣減的
2023 10/1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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