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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地下車位不計容積率,但有產權,土地凊算 需要分攤土地款嗎??

84784987| 提問時間:2023 08/2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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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您好,有產權就可以單獨銷售要分攤土地款的
2023 08/29 17:39
84784987
2023 08/30 14:52
不計容的也可以嗎?怎么我每次在這里面問問題,總是回答錯的啊?
易 老師
2023 08/30 15:06
同一清算單位中包含不同類型房地產的,其扣除項目金額在不同類型房地產間,原則上按可售面積計算分攤。對地下車位等可售面積地價款分攤區(qū)分以下情形分別處理:地下不計容可售面積按規(guī)定未計繳土地出讓金的,地下不計容可售面積不分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對地下不計容可售面積,按規(guī)定有計繳土地出讓金的,應當按照受益對象,按規(guī)定歸集和分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易 老師
2023 08/30 15:08
文件依據: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政策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1號)規(guī)定:“同一清算單位中包含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非住房不同類型房地產的,其扣除項目金額在不同類型房地產間,原則上按可售面積計算分攤,也可按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合理方式計算分攤。其他合理方式由各設區(qū)市、平潭實驗區(qū)稅務機關明確。” 二、根據《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guī)程》(國稅發(fā)〔2009〕91號)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審核扣除項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 (五)納稅人分期開發(fā)項目或者同時開發(fā)多個項目的,或者同一項目中建造不同類型房地產的,應按照受益對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攤共同的成本費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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