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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外購貨物用于投分送不是進項稅額轉(zhuǎn)出,而是要視同銷售,而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是進項轉(zhuǎn)出???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7/3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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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直觀上說,是出于維系增值稅鏈條的考慮。 因為如果不視同銷售的話,被投資企業(yè)、股東、受贈人取得商品再銷售的時候,會發(fā)現(xiàn)沒有進項稅,沒辦法抵扣,增值稅鏈條就斷了。所以要求在投資、分配、贈送時視同銷售,擬制出銷項稅和進項稅,讓后面的銷售能夠正常抵扣。
2023 07/3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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