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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公司,一期地塊銷售中,準備拍二期地塊,二期地塊也是開發(fā)建設后,出售房子的,一期屬于盈利項目,請問二期地塊是否要新成立一家公司,還是繼續(xù)使用舊公司拍地,兩種方式,在企業(yè)的會計核算,企業(yè)稅負,企業(yè)經(jīng)營管理(若新成立公司還是原班人馬)等方面,哪個方案更優(yōu)

84785005| 提問時間:2023 06/1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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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一樣的,因為房地產(chǎn)公司暫時沒什么銷售稅收優(yōu)惠
2023 06/10 08:51
84785005
2023 06/10 09:11
那也就一個差別,就是如果一期地塊虧損的話,如果是同一家公司,可以留給第二期地塊彌補虧損
暖暖老師
2023 06/10 09:14
是的,同一個會計年度里的
84785005
2023 06/11 06:56
彌補虧損,不是五年內(nèi)的么
暖暖老師
2023 06/11 07:14
你們不是銷售完一塊一塊就清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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