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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5月的工資6月發(fā)放,個稅屬期是6月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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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個稅屬期是5月的
2023 06/08 13:22
84785021
2023 06/08 13:25
5月工資,6月才發(fā),7月申報,怎么能是5月屬期呢,7月難道申報的6月的個稅嗎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30
您好,7月難道申報的6月的個稅,是的,個稅是隔月申報的,就像我們每月15日申報上月的增值稅等一樣的
84785021
2023 06/08 13:34
個稅的規(guī)定是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前申報。5月的工資6月才取得,7月15日申報的是5月的工資,屬期是6月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36
您好,申報是隔月申報,什么時候實際發(fā)給員工,這個是不管的,7.15日 申報不了5月工資的
84785021
2023 06/08 13:39
建議你好好去看下個稅的稅法規(guī)定。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41
您好,對不起,我有哪里回答不對請您原諒,您的意思稅法規(guī)定7.15可以申報5月份工資么
84785021
2023 06/08 13:42
沒關系,稅法規(guī)定的是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去申報個稅,比如5月的工資6月發(fā)放,那就應該是7月申報,7月申報的實際就是5月的工資,但是個稅系統(tǒng)里面所屬期是6月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42
您好,您說這個逾期申報嗎。若是6月份的工資,可以在7月1-15日期間進行正常申報。但如果是5月份的工資,需要在7月進行過期申報,此情況下需要繳納罰款和滯納金
84785021
2023 06/08 13:46
不是,這個就是正常的申報程序。因為實際取得5月工資是在6月了,然后國家要求是在實際取得這筆錢的次月進行申報,所以這種發(fā)放模式下7月申報的本來就應該是5月的工資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48
您好,謝謝您的分享,我去找一下文件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3:54
您好,謝謝分享,我查過了,確實實際發(fā)放月的次月申報納稅,但這樣操作的話員工的個稅月會有空檔,年度匯繳可能會錯誤,我們的操作的工資不發(fā)也先申報,所以理解上有點誤差了,請您原諒。
應當是按照實際發(fā)放月的次月申報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根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第十一、十三、十四條內容,申報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應以納稅人取得收入的月份作為申報所屬期,即所屬期為納稅人實際收到工資的月份,扣繳義務人(即您前公司與現(xiàn)公司)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所屬期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
廖君老師
2023 06/08 15:57
您好!我臨時有事走開2小時,留言我會在回來的第一時間回復您,謝謝您的理解和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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