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食品加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購進一批玉米全部用來加工生產增值稅率為13%的食品,支付給某農業(yè)開發(fā)基地收購價款10000元,取得普通發(fā)票,并支付不含稅運費3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驗收入庫后,因管理不善損失1/5,則該項業(yè)務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元。 A.1016 B.1144 C.1430 D.1630 參考答案:A 自2019年5月,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10000×10%+3000×9%)×(1-1/5)=1016(元) 老師為何這個題目,直接按10%,不是買的家產品用于生產13%的貨品,在購進時是按買價9%,生產領用時才再加1%??怎么這里直接按10%來計算?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3 05/16 15:0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樂悠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這兩個其實是一個意思,因為題目說了全部用于加工13%的產品
2023 05/16 15:24
84785028
2023 05/16 15:29
那題目沒說是全部用于呢?意思購進就只是9%的比例吧?
樂悠劉老師
2023 05/16 15:31
那就要按照領用加計扣除
樂悠劉老師
2023 05/16 20:02
同學你好,麻煩幫老師點個五星好評哦,謝謝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