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華能公司因采購資金不足,向交通銀行南京分行申請半年期信用貸款,經(jīng)審核同意于2020年1月10日向其發(fā)放貸款30萬元,約定的貸款年利率為8%,采用利隨本清方式支付利息。假若該企業(yè)在2020年7月10日款項到期時,由于資金緊張,只能支付貸款利息12 000元,未能支付貸款本金,逾期至9月末歸還所欠本息。要求:編寫交通銀行南京分行發(fā)放貸款、計提利息、2020年7月10日收取利息、逾期利息計提及逾期貸款收回時的會計分錄。(貸款合同約定,貸款若逾期三個月以內(nèi),逾期的利率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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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06 20:24
李咚老師
2023 04/06 20:36
銀行發(fā)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 ?30萬
? ? ? 貸:吸收存款? ? ? ?30萬
計提利息
借:應收利息? ? ? 12000
貸:利息收入? ? ?12000
收取利息:
借:吸收存款? ? 12000
貸:應收利息? ? 12000
逾期利息會計分錄同上
貸款收回:
借:吸收存款? ?30萬
貸:貸款——本金? ? 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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