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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消費品為什么是借記應交稅費 不是負債增加記貸方嗎

84785030| 提問時間:2023 03/2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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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應該放在借方,銷售時全額交稅,才沒有重復交稅,不然就交了兩道稅,你理解理解
2023 03/28 19:56
84785030
2023 03/28 20:08
還是沒懂
小佳老師
2023 03/28 20:14
你可以這樣理解,消費稅是單一環(huán)節(jié)的稅,只交一次,委托加工的消費品在生產時交過一次,收回后連續(xù)生產又需要交,這樣就重復了,所以收回時交過的稅放借方,那之前交過的稅費部分,就不用重復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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