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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計提了當月4個人的工資,結果3月發(fā)工資的時候,漏發(fā)了一個人的工資,怎么辦? 1.個稅能正常報4個人的嗎 2.如果4月補發(fā)2月3月兩個月的,當月超過5千了還需要繳個稅嗎 3、做賬的話,之前計提過了,就先掛著嗎"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03/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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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1.可以正常報4個人的個稅。2.當月超過5000需要繳納個稅。3.掛著即可,等到下月補發(fā)工資時,可以把兩個月的個稅一起計算出來,同時繳納。
2023 03/2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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