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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正式動工興建一幢工廠。工期預(yù)計為1年零6個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別于2018年1月1日,2018年7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支付工程進度款1500萬元,3500萬元,3500萬元,累計資產(chǎn)支出8500萬元,廠房于2019年6月30日完工,達到預(yù)定可使用狀態(tài)。(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為建造廠房專門借款3000萬元。借款期限為三年,年利率為5%,另外在2018年7月1日又專門借款6000萬元。借款期限為五年,年利率為6%,借款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將閑置借款資金用于固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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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公司專門借款3000萬元來建造廠房,借款期限為三年,年利率為5%,2018年7月又再借款6000萬元,借款期限為五年,年利率為6%,借款利息按年支付,用來閑置資金投資固定收益產(chǎn)品。利息收入可以用來彌補被貼現(xiàn)后利息支出帶來的損失,這種做法叫做“貼現(xiàn)-->復(fù)貼”,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投資方式。例如,銀行要借錢時,可以先貼現(xiàn),然后再復(fù)貼,用貼現(xiàn)收入來抵消借款利息,從而降低借款成本。
2023 03/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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