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1日,應交稅費一未交增值稅貨方余額為25500元,本月發(fā)生下列增值稅業(yè)務:5日,繳納上個月的增值稅。7日,購買6000千克原材料,單價10元,增值稅率13%,不含稅運費1000元,增值稅率9%,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開出一張銀行匯票,材料未入庫。10日,因管理不善,發(fā)生大火,燒毀原材料一批(成本20000元,增值稅2600元),原因待查。15日,賒銷本公司生產的產品,含稅售價113000元,增值稅率13%。商品成本價80000元。17日,購進免稅農產品,支付的全部價款為20000元,增值稅率9%。作為原材料驗收入庫,款項用銀行存款支付。18日,企業(yè)將自產的產品(成本30000元)作為節(jié)日福利發(fā)放給車間職工。該商品售價40000元入賬,增值稅5200。20日,企業(yè)轉賬預交本月增值稅5000元。31日,計算本月未交增值稅,并結轉。做詳細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稍等看下題目
2023 03/12 21:23
閱讀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