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有限責任公司擬將其具體生產A種產品的一分公司分立,成立乙公司。請回答下列問題: 1)分立方案應由公司的哪一個機構制訂?為什么? 2)分立決議如何做出?為什么? 3)甲有限責任公司分立前所欠乙公司的100萬元貨款,在公司分立后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4)如果你應聘該公司會計,招聘人員問你公司利潤應如何分配,你該如何回答?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方案由公司的董事會提出,
決議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
2023 03/08 22:44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3/08 22:46
根據《公司法》“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3/08 22:48
所以由甲公司承擔債務,但是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3/08 22:51
因為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而且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一部分,取得的利潤是全部或者按一定金額分配給總公司。計提的時候,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支付時,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3/08 22:53
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分立需要由股東會做出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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