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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成本法下宣告發(fā)放利息: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而權益法下是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為什么一個用投資收益,一個用長投-損益調整?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3 03/0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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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會計學講師
同學,你好 成本法下除了增減資產,一般不調整長投,在宣告分配現(xiàn)金股利時確認投資收益
2023 03/04 19:38
84785013
2023 03/04 19:39
那為什么權益法會呢?這樣是減少長投的賬面價值?
文靜老師
2023 03/04 19:40
而權益法下,只要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變化了,就要重新調整長投,在對方宣告分配現(xiàn)金股利時,對方所有者權益減少,所以長投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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