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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什么,1.平時的銷售收入是按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是用收入乘以1.4做計稅基礎?還是用價稅合計直接做計稅基礎?2.其他的合同,比如別人簽的技術服務合同,我公司支付費用,這個還用繳納印花稅嗎,計稅基礎是什么?希望老師分別給予解釋,在這里提前謝過了

84785025| 提問時間:2017 11/0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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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應稅合同金額。1、核定征收的是,按采購和銷售銷售額來交印花稅,不是用收入乘以1.4,一般是使用采購和銷售金額乘以70%。不是使用價稅合計直接做計稅基礎的。2、其他合同,需要交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合同金額。
2017 11/0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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