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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03年成立的公司,2015年轉(zhuǎn)讓,期間一直沒分紅,現(xiàn)在要分紅,2015年之前的未分配利潤可以參與分紅嗎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2/0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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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是的,2015年之前的未分配利潤屬于公司股東在這之前已經(jīng)享受的權(quán)益,當(dāng)選擇分紅時,必須遵守《公司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未分配利潤應(yīng)按照股東權(quán)益,優(yōu)先按比例分配股息或者紅利。例如,2015年之前未分配的利潤額為1000萬元,公司有A、B、C三位股東的股份分配情況為:A占50%,B占30%,C占20%,那么A、B、C三位股東在該筆未分配利潤中分別可以獲取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即各自獲得50%、30%和20%的分配比例。
2023 02/07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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